平山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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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6-07-29
(1)基本质量条件。
政治表现和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学习能力强,业务素质好。在高职院校学习期间未解除纪律处分的,不予选聘。
(2)学习成绩条件。在校学习期间,完成了高职院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上学期除外),并通过了考试(中考),所有考试(中考)科目的平均分均排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的前60%以内。
(3)优先选择条件。在满足基本素质和学业成绩的情况下,入选世界技能大赛培训团队成员的学生,参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广西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和广西中国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获得自治区一等奖(金奖)或国家一级及以上三等奖(铜奖)。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区域选拔大赛,获得区域竞赛金奖及以上前5名,获得自治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称号,获得自治区教育厅表彰的优秀毕业生,未占计划指标。在同等条件下,在上述相关比赛中获得其他奖项或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荣誉称号的学生将优先入选。同等条件下,通过国家大学英语二级及以上水平考试的优先录取,通过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的优先录取。
(4)退役大学生兵优先条件。在满足基本素质要求的情况下,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入伍工作的通知》(教高亭〔2015〕3号)精神,在校期间入伍的退役大学生;获得三等功以上的,完成高职(专科)学习后可直接升级计划指标;如果没有立功奖励,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如果分数排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60%以内,可以直接升级,不占计划目标。
(5)录取资格。被选读本科的高职院校毕业生,在进入本科之前必须取得毕业证,否则将被取消资格。
(6)2021年将实施“贫困家庭毕业生原始档案卡专项计划”,选拔条件和比例按照前述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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