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发表网资格考试

资格证和资质证为什么不是行政确认而是行政许可

平山教育

大家一起学习

更新时间: 2026-07-29

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的区别和联系:

一、区别:

1. 关于行政确认。

行政确认行为是行政机关就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事项,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法定程序,对既存事实或关系的确定、认可和证明。也就是说行政确认是通过对一定的法律事实或法律关系的甄别、认定,对行政相对人既有的法律地位或权利义务进行的肯定或否定评价,并以一定的书面形式予以表现。这种行为的效力及于从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并对今后具有预决的作用。这种预决作用在实践中体现为,行政确认行为往往是作出其他行政行为的前提条件和基础,大多数时候,行政确认活动都是以一般行政行为的过程行为而存在于该行为中。即行政确认行为可以单独存在,也可以存在于其他行政行为中,具有行政行为的一般效力。但行政确认行为被依法变更、撤销前,具有强制力。

2. 关于行政许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条之规定,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二、联系:行政确认行为与行政许可行为紧密联系: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常常是同一行政行为的两个步骤,一般是确认在前,许可在后,确认是许可的前提,许可是确认的结果。但二者的区别则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其一,行为对象不同。行政许可的行为对象是许可行政相对人获得为某种行为的权利或资格,主要是作为性的行为;行政确认则是指对行政相对人既有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的确定和认可,主要是指身份、能力和事实的确认等等。其二,行为的法律效果不同。行政许可是准许行政相对人今后可以为某种(对一般人禁止的)行为,其法律效果具有后及的性质,不具有前溯性;行政确认则是对既有的身份、能力、事实的确定和认可,其法律效果具有前溯性,对今后仅是一种预决作用。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九条: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需要颁发行政许可证件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下列行政许可证件:(一)许可证、执照或者其他许可证书; (二)资格证、资质证或者其他合格证书; (三)行政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证明文件;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许可证件。 行政机关实施检验、检测、检疫的,可以在检验、检测、检疫合格的设备、设施、产品、物品上加贴标签或者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

温馨提示: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部分文章是来自互联网以及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Email:877757174@qq.com
我们采用的作品包括内容和图片部分来源于网络用户投稿,我们不确定投稿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请联系我站将及时删除。
内容侵权、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联系邮箱:877757174@qq.com
Copyright @ 2025 91发表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陕ICP备2024028521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