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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6-08-02
办理流程1收件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受理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许可决定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受理审查过程中,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当场或者在五日内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1. 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审查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均须加盖申请人公章、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如有外文材料需附中文翻译件。符合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广东省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办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法律法规的要求。
4决定1.申请符合要求的,准予行政许可。
2. 不符合要求的,不准予行政许可。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审查材料是否符合要求,作出决定。
5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电子证照)。符合条件的制作证件,不符合条件的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6送达申请人可自行查询电子证照。申请人可自行查询电子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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