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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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6-08-09
为充分发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继续教育与终身教育功能,积极推进江苏自学考试事业的发展,更好地满足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多样化需求,积极探索自学考试与普通高等教育相结合的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结合《关于主考学校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专业助学工作的意见》(苏教考〔2005〕3号),江苏省于2010年起,在普通本科院校在校生中开展自学考试自办助学专业本科第二学历教育(以下简称“助学二学历”)试点工作。
通过参加“助学二学历”的学习,普通高等院校的本科在校生可以充分利用大学四年在校学习的时间,用业余时间完成第二个本科专业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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