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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6-08-09
根据《律师法》第七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而什么是“免予刑事处罚” 刑法有规定:第三十七条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综上,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免予刑事处罚能否申请律师执业,但一般来说,不少地方性法规都将免予刑事处罚排除在申请律师执业之外或暂缓申请,具体你可查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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