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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6-08-23
)招生原则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二)招生对象小学:原则上招收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满7周岁的儿童。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放宽要求。中学:已经完成小学阶段学业的平南镇各小学六年级学生。(三)招生办法1.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平南镇中心校于2021年6月底前摸清辖区生源情况,并做好统筹安排,以确保本镇适龄儿童全部按时依法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2.中学七年级新生招生。平南镇各小学在8月1日前将全体六年级学生的学籍信息交至平南中学,平南中学全部招收六年级毕业学生并填印好录取通知书交由各小学代为发放。学生持入学通知书在8月31日前到平南中学办理入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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