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教育
大家一起学习
更新时间: 2026-08-31
燃气公司属于住建局监管,业主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可以向当前住建局举报,当然也可以向安监局举报,安监局也负责有这方面的监管权利城市管道燃气公司属于市工商局监管。
1:根据《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第一章第四条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燃气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燃气管理工作。
2:同时《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七条规定燃气供应企业,必须经资质审查合格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方可从事经营活动。资质审查办法按《城市燃气和供热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执行。天然气的供应企业是煤气公司;3:燃气供应企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燃气的气质和压力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保证安全稳定供气,不得无故停止供气;(2)禁止向无《城市燃气企业资质证书》的单位提供经营性气源;(3)不得强制用户到指定的地点购买指定的燃气器具;(4)禁止使用超过检验期限和检验不合格的钢瓶;(5)禁止用槽车直接向钢瓶充装液化石油气;(6)其他应当遵守的规定。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热门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