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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间植物

时间:2024-05-04

马浩

我觉得,我就是一株乡间植物。

闲来时,我常以“省吾身”填补闲暇的空虚,便会发现,自己原是特没生活情趣的那么一个人,朋友不多,又疏于打理,总觉得朋友之间关系太浓了,便少了几分回环,所谓交往,密了似乎变成了交网,情谊当疏淡一点,为妙,那种若即若离的感觉,如同一个徜徉在微冷的春雨中,湿冷清凉,能让人心沉静。

人生于世,总得有所癖好,我却没什么像样的癖好,常言道,饭后一支烟,赛过活神仙,我却做不来这活神仙;“何以解忧?唯有杜康。”,我亦不谙此道;至于怡情的小赌,更是不解奇妙;“从来佳茗似佳人”,茶,对我来说,向来是可有可无,想起来就喝一阵子,想不起来,就喝白开水,吾乡人称喝白开水,叫喝茶,如此说来,茶倒是常喝,可,此茶非彼茶;零嘴于我,无疑是无足挂齿的,有它也过年,无它亦过节;若说无一所好,怕也说服不了自己,勉强说,那就是与书过从甚密,还好写作,读写之余,且乐于练练字。

其实,若说自己不抽烟、不喝酒、不来牌……也非事实,至少曾一度盲目地喜好,大约是缘于初涉世的强烈好奇心。

总觉得一个人之喜好,甚至于癖好,多半是受儿时环境的影响,就像在下,生于苏北乡村,虽说儿时没有受过冻挨过饿,也就是仅仅能糊上口而已,零食就别奢望了,不敢想不等于不喜欢,哪有小孩子不喜欢吃零食的呢?只是条件不允许,吃零食的习惯从小没有培养好,以至于老大对零食的不冷不热。不像现在的孩子,喜欢吃什么零食,绝对地满足,久而久之,渐成习惯,积习难改,怕是要甩一辈子。

儿时的零嘴,大都是大自然的馈赠,少且得来不易。春天里,高大的榆树就会结出榆钱,一嘟嘟一串串的,有人缘树而上,坐在树杈上,饱啖一番,馋得树下人直流口水,大声嚷着抗议着,于是,树上人连枝带叶把榆钱折了下来,噗的一声落地,四周的孩童一围而上,抢食榆钱,榆钱塞得满嘴,得意地大嚼着,说笑着,绿色的汁液顺着嘴角流出,快意非常。有时,会到河边寻找一种名唤酸柳的野草来解馋,柳叶状的叶片,翠翠的绿,叶片中间隐约着一小片黑痣,别致好看,连根拔起,拿在手里,把叶子摘下来往嘴里送,酸中带甜,甜中带酸,吃得人倒牙,亦不自知。而今想来,嘴里还会泉清水。

初夏时,到桑田里找桑葚吃,红桑葚、紫桑葚隐藏在碧绿的桑叶下,欲盖弥彰,孩童们一头钻进桑田,从这头进去,从那头出来,嘴变得乌黑了,手里多了一大袋紫亮亮的桑葚。更多的时候,去土堰找端泡食,端泡有两种,一种端泡接籽成嘟,犹如花椒,生时色青,熟后呈紫黑色,极甜,不知大人出于什么目的,说黑色成熟的端泡籽是长虫爬过的,不能吃,我们却不管那一套,尽管摘下来,坐在堰头的树阴下美美地享用,另一种端泡籽,是长在泡里的,也许它才是真正的端泡,端泡的样子像极了荷包,记不清是六棱还是四棱,判断端泡籽是否成熟,要看端泡的表皮颜色,皮色发黄,即表明端泡已成熟了,采摘下来,撕开皮,端泡籽黄澄澄的,颗粒饱满,充满着质感,散发着一股迷人的香甜气息,放进嘴里轻嚼,冲口的香甜,无以言表。

秋天,大豆收割完了,金黄色的豆叶,在豆田里随风舞蹈着,大约是想逗弄着我们这群顽童,因为四野静无他人,果真若此,豆叶怕是枉费心机了,我们哪里有心思去看它们的表演,一心想着找一种俗称马马蛋的野瓜,显然不能叫它野果,野果应该长在树上,也就只有叫它野瓜了,叫它野瓜,却也委屈了瓜的名号,说它是瓜,实在是太小了,滚圆,皮色由青转黄时,便表示成熟可食了,马马蛋未成熟时,其味苦不堪言,只待皮黄之后,苦味方转化为甜,那种甜,极淡,仅仅有点甜意而已。马马蛋腹内全是籽,故吾乡有句歇后语,马马蛋--除了皮都是种,来形容一个人的胆子大。到了冬天,我们会到树林中,在疤瘌瘤虬的树干上寻找蜜罐,不知是蜜蜂还是类似蜜蜂的什么昆虫积攒下来的蜜,大概储存着供它们越冬的,却被我们不劳而获了。

其实,家长为了孩子们有零嘴吃,在田间地头,也会种一些可充当零嘴吃的植物,比如甜梢、向日葵之类的。

说到向日葵,自然会想到瓜子,通常情况下,人们所言的瓜子,指的就是葵花的籽,瓜子为国人所喜食,至于渊源,在此,我就不去引经据典了,丰子恺先生有一文《嗑瓜子》,说国人有三种博士,其中一种就是嗑瓜子博士,嗑瓜子似乎不分阶层,鲁迅先生喜欢嗑瓜子,好友来访,瓜子不可或缺,一边嗑着瓜子,一边闲话着,嗑完一盘便让许广平再端上一盘。闲聊,东北话叫唠嗑,东北盛产瓜子,我私下猜度,唠嗑一词大概就是源于嗑瓜子聊天。

现在,瓜子似乎已成为生活中的必需品,不可或缺,晚上没事,看看电视打发无聊时光,尤其是秋冬季节,昼短夜长,瓜子看在面前,边看电视边嗑着瓜子,嘴里不能闲着,有着瓜子嗑,小日子就过得惬意,不无聊。

说实话,对炒瓜子,我也算是内行了,尤其是炒原味瓜子,火候的把控,瓜子炒熟的程度,都能把握得恰到好处,可我却不喜欢嗑瓜子,一嗑瓜子,舌尖就会上火,连带两嘴角生疮,其实,应该算是口福浅,少吃一点,倒也没事,我这里用吃,不用嗑,是对我而言的,为了怕嗑瓜子上火,我都用手剥。

儿时,糖,是我的最爱,大凡带甜的东西,无不喜欢,秋天玉米地秸秆,玉米秸秆砍下来,就到田地里去尝黍秸,甜的就折下来,一次折下一大抱,有十几棵之多,抱回家慢慢咂,有时,咂得人生口疮,早晨起来,嘴都张不开了,却还要吃。足见甜食得诱惑有多大。

那时,常有货郎走村串户,货郎摇着货郎鼓,卜楞楞地响,孩子们闻声而动,纷纷夺门而出,手中拿着破鞋头、破绳头,或者母亲积攒下来的掉发,以来换糖吃,若口袋里攒有几分零花钱,就去打彩,打彩者,货郎的一种销售方式也。一木制转盘上贴有字条,字条上标有物品,比如糖果、红鸡蛋、针头线脑之类,对着转盘设有一个可以发射射针地机关,货郎手转转盘,射者搬动机关,射针射出,射到哪种物品,哪种物品就归你了,有关打彩,货郎还编有唱词,“南京到北京,打彩不落空。”有时,几个人拼凑几分钱,玩打彩,打到糖,大家分食,糖都是硬糖,糖少人多,就咬碎了来分,咔嚓一口咬下去,硬糖便碎了,吐在手心里,每人取食一粒,心里美得很,有时,玩伴反目,一人让另一人还他的糖,还要还一模一样的,而今想来,都会暗自发笑。

时光不觉在记忆中走远了,而今,糖,对于我来说,已没有半点地吸引力了,本来儿时就没有培养起来吃零食的习惯,有时,买回来的零食,吃了一点,随手放在一处,某一天,忽然想了起来,去寻找,早已过期了。

我不抽烟,久矣。

不过,我有个好笑的习惯--模拟抽烟。看书、或者构思时,常拟手夹香烟,放在嘴角作抽烟状,一吸一吐,很逼真,似乎能看到烟雾从口中徐徐吐出,还有一圈圈漂亮的烟圈,思想也会随着烟雾飞向遥远。

事实的情况是,我是讨厌人抽烟的,闻着浓烈的烟味,血就往头上拥,晕车似的,有朋友来访,我从来不备香烟,出于礼貌,我也不反对来客抽烟,据说有位教授,自己不抽烟,有客来访,便明确亮出不许抽烟的观点,我虽然做不到,心里还是持赞赏态度的。

我亦说不大清楚,因何不抽烟的,也许是少年时父亲的一次辣手,亦未可知。

少年时,有着强烈的好奇心,也喜欢模仿,见大人们吞云吐雾,不知因何,就是觉得好玩,就想着模仿,没有香烟咋办呢?办法总比困难多,到底是天真烂漫的少年,充满着无限丰富的想象力,当目光落到瓜的秧藤时,想象力便在此发芽了,于是,便用南瓜、冬瓜之类的秧藤折成一节节的,香烟般长短,点上火,别说,真有那么一点意思,燃烧的藤秧,辣辣的味道,这不重要,关键的是,烟能抽到嘴里,然后再吐出来,那种感觉有种无言的美妙。

这是我最早的吸烟史,其实,实不解抽烟的妙处,只觉得好玩有趣,话有说回来,抽烟也未必就有什么玄妙之处,烟盒上赫然明示着,吸烟有害健康。所谓饭后一支烟,也许是烟民形而上的精神意淫,否者,也就没有那么烟民发狠要戒烟,能不能戒是一回事,有戒烟的意识,似乎能说明点什么。

老舍先生有一文《何容先生戒烟》。何容先生那天睡了16个钟头,一支烟没吸!醒来已是黄昏,他便独自走出去。掌灯之后,他回来了,满面红光,含着笑,从口袋中掏出一包土产卷烟来。“你尝尝这个”,他客气地让我,“才一个铜板一支,有了这个,似乎就不必戒烟了,没必要!”把烟接过来,我没敢说什么,怕伤他的尊严。面对面的,把烟燃上,我们细细地欣赏。头一口就惊人,冒的是黄烟,我以为他误把爆竹买来了,听一会儿,还好,并没有爆炸,就放着胆子继续地吸。吸了四五口,我看见蚊子都争着向外边飞,我很高兴,既吸烟,又驱蚊,太可贵了!再吸几口之后,墙上又发现了臭虫,大概也要搬家,吸到半支,何容先生与我也跑出去了。他低声地说:“看样子,还得戒烟。”

何容先生二次戒烟,有半天之久。当天下午,他买来了烟叶与烟斗,麻烦,他就戒了烟斗,而又吸起了香烟。“始作烟卷者,其无后乎?”何先生说。何先生不知戒了多少次烟了,而指头上始终是黄的。

我父亲也曾一度戒烟,也以失败告终,不知他给自己找些的什么理由。父亲的烟瘾很深,而今想来,我少年时对香烟好奇,于父亲吸烟有莫大的关联。

过去,农人多用烟袋吸烟,农人总是随身带着的烟袋,大都别在腰间,忙里偷闲,从腰间拔出烟袋,烟锅伸进烟包里装满烟,席地而坐,吧嗒吧嗒抽上一阵子。抽烟袋的时候,双眼微眯着,不看天,不看地,目空一切,在缕缕青烟中,人似乎成了神仙,抽完一袋烟,起身拍打拍打屁股,尘土风扬而去,人一下子又从仙境跌回了红尘中,继续干活。

农活永远是干不完的,只要你想干,到处都是活,俗话说,活路活路,有活就有路,有活就能好好活。这就是活,这就是生活,

父亲曾在河滩拓一片尚好的土地,留给烟草。春天,栽下烟草,浇水、施肥,小心伺弄着,烟草似乎懂得他的心思,长得格外卖命;夏天,便长有一人多高了,成了不折不扣的“烟树”,杆青叶碧,扇叶般的一片一片的,厚厚的,浓绿欲滴。此时,便可从底下向上采摘叶片,用两股麻绳编成一排,挂在屋墙上晾晒,晒干之后,收藏起来,备着可以抽到次年新叶子上市。

过去,农人的生活是随着四季的更替,变化着生活的节奏,大雪封门的时候,或串门烤火抽烟闲聊,或去生产队的牛屋院里,那里最聚人气,大家咬着烟管,相互品尝着叶子,比较着谁的叶子好抽。

想到香烟,眼前就会呈现这样一幅幅的场景。少年时,偷偷模仿者大人抽烟,会抽烟似乎就成了大人,有种莫名地自豪感。一天晚上,父亲叫我过去,一脸高深莫测的笑,我从未见过的笑容,我分明能感受到这笑容的恐怖,父亲说,听说你学会吸烟了,改天,给你装个烟袋。脸上的笑容随着话音,齐刷刷地落下,都随着巴掌落到我的屁股上了。

后来,读汪曾祺的《多年父子成兄弟》,文章写道,他父亲抽烟时,也会给他一颗,还给他点上火,就觉得汪曾祺遇到这样的父亲,真是幸运。

对香烟的好奇刚发芽,就被父亲给摧残了,成年后,参加了工作,常有人递烟过来,有时,也会接过来点上火,却莫名地失去了吸它的冲动,一任烟在手中慢慢地燃,看着青烟在指尖飞升缭绕。

香烟,我是不抽了,这并不妨碍我,想象着香烟冒着袅袅烟雾哪种美妙。

烟酒往往会相提并论,俗话说,烟酒不分家。说到酒,那就有的写了,我也曾写一部有关古代文人雅士酒趣的书--《都将诗情付酩酊》。李白诗云,“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足见这杯中之物,其魅力该是多么的迷人,可我偏偏不谙此道,对酒的态度,可谓是敬而远之。

这么说来,我该是一个多么无趣的人,对烟不感冒,好歹还喜欢幻想着香烟烟雾袅袅的曼妙,对酒,闻闻酒味,便有晕头转向之感,常遭好友讥笑,写文章的人,不会喝酒,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

父亲嗜酒如命,一天三喝,早晨起来,第一件事,就是给自己先到上一杯酒,然后荷锄下田。读汪曾祺女儿汪朗写她父亲饮酒的故事,觉得这老头特可爱,汪朗小的时候,跪在板凳上,看汪曾祺喝酒,汪曾祺跟小汪朗说,要不要尝一尝,说着便用筷子蘸点酒,放在汪朗嘴里,一下子把汪朗辣哭了,汪曾祺乐得嘿嘿笑。

如此场景,无端地让我想到父亲,大概父亲都想拿酒来逗引孩子。我小的时候,虽然他憎恨我吸烟,对酒,他一直鼓励我喝。

我们村里有个酒厂,儿时,常到酒厂玩耍,觉得那地方很有意思,一个个大水泥池子,在池间窄壁上行走,刺激好玩,酒味似乎也很好闻。每年春节,村里都会给村民发酒,酒领回来,晚上,父亲兴致很高,拿起三钱小酒盅,给我倒酒,让我喝,看我能喝多少,据说,我一气喝了十几盅。

这是我最光辉的喝酒纪录。不知那时喝酒,我的脸红没红,估计应该是满面红光的,因为现在我只要喝点酒,酒意马上就会写在脸上,酒稍稍喝高一点,脖子、耳根后都红,连同手臂。

都说,河里淹死会水的,醉酒者多是好酒人。我虽不好酒,却也有着醉酒的经历,人生难得几回醉,话说得豪迈,其实,醉酒的滋味,实在是不好受,乐于这种受虐的感觉者,另当别论。

那是,我刚参加工作的时候,中秋节前夕,单位聚餐,单位不大,人员不多,我是新人,敬领导、同事,打通关,初生牛犊不怕虎,自觉还是有点酒量的,不觉酒便喝高了,不知怎么散场的,不知怎么骑上的自行车,怎样从公路转入土堰,当我醒来,月亮已挂东天,朗朗的月光,如一件乳白色的薄纱披在我身上,透过白白的薄纱,我发现自行车摔在堰边,而我则躺在堰半坡。

善饮者,人家饮酒,都是慢呷细品,酒味在舌尖绕上几圈,化去酒的刚烈为清柔,酒方才慢慢落肚,我喝酒喜欢快,酒在口中停留的时间越短越好,讲究快刀斩乱麻,在酒桌上,那里会有快刀斩乱麻的事,世间之事,从来就没有快刀斩乱麻,都要经过时光慢慢冲洗,方能展现生之况味。所以,我每逢酒场,除非不喝,喝酒即醉,醉后又进入不了飘飘仙境,吐酒的苦楚倒是感受不少。注定,此生不能做酒的知音了。

我有一邻,是位小学校长,他真是位饮者,早起去学校,途径小卖部,打上三两酒,不用酒肴,几口喝干,在柜台上捏一粒粗盐,用手捂上嘴,生怕酒气跑了。

酒场多了,慢慢地,我对酒有了更深层的理解,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深浅,与酒一点关系都没有,活跃酒桌气氛的方法,也非拼酒一途,年轻时喝酒,乐意把谁谁拼倒而后快,更多的时候,是两败俱伤。

而今,我虽不是滴酒不沾,基本上是不怎么喝酒了,喝酒亦随心所欲,不问别人如何看了,若说不喝酒就是无趣,做个无趣之人又何妨?

喝茶,似乎是件雅事。喝茶,需要有点清闲时光,我对茶,实在是无知的,虽然也只到诸如碧螺春、白茶、红茶、猴魁等等之类的名称,若让我品,说说是何种茶,我一准会瞎蒙,要么,就干脆回答,不知。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

吾乡人把白开水,也称之为茶,有亲友来访,主人忙着倒碗白开水,递给客人,赶紧喝口茶,解解喝,喝水为了解渴,不是闲聊的道具,我始终以为茶就是好友闲谈时的道具,所以,我每次喝茶,都觉得对不起茶。

穿开裆裤的时,村头路边都有个茶铺,凉棚下,摆上八仙桌、几条长木凳,桌上,茶壶一把,白瓷碗一摞,行路人口渴,坐在桌边,自己动手,咕咚咕咚,就是一碗,喝完后,从腰中掏出几个分币,放在桌上,继续赶路。

我们村东就有一家茶铺,在渡口,离我家很近,我几乎每天都要到茶铺报到,开茶铺的,是位老艄公,茶水是免费喝的,过船渡也不收钱,每年的夏秋农闲之际,都会到渡口四周村庄要“道口粮”,无论有没有过渡,我都会爬进船舱里玩耍,有人渡河就跟着渡河,趴在船沿,用手撩动水面,拍打着水中自己的影子,顾自咯咯傻笑,口渴了,便跑到茶铺讨水喝,或一个人跑进屋里,拿起大水瓢舀凉水喝。

在我的记忆里,茶水就是为了解渴的,这种老土的想法,一直都在我心底根深蒂固,虽然自知这种思想的局限。

好友好久不见,见面往往会到茶社或者咖啡馆小坐,要上一壶茶,端起茶杯,慢慢呷着,漫无边际地闲扯着,茶喝完了,话越扯越长,如茶越泡越淡,未见时,似乎一腔的话要说,见了面,似乎一切话都是多余,端起茶,相视而笑,虽不知笑为何意,仿佛都能明白笑意为何。起身走人,话与茶,一起都冷了都淡了,似乎又从此刻起,仿佛又将变得浓烈起来。

有一位朋友好品茗,曾邀我到他家去饮茶,原来喝茶还有诸多形式,且如此繁琐,茶杯酒盅般大小,用镊子捏着,茶在杯中泛一下,倒掉,闻茶杯,未喝茶之前,先识茶性,这好比花旦出场前要先调一嗓子,未见其人,先听其声,然后,慢慢咂品,我实在感觉不到,如此饮茶的妙处,倒给我一种拿腔捏调之感,似乎形式大于内容,也许我本来就是无趣之人。

喝茶的第一任务,应该是解渴,这好比写字,首先要便于读者认读,这方是道,方是事物的本,其他的都是细枝末节,人们往往本末倒置。

鲁迅先生有写茶的一文,尚好的茶叶泡在玻璃杯里,慢慢品,觉得茶味不错,当他写作时,口渴了,拉过来猛喝一气,茶的好处便被忽略了。

喝茶,其实,就是喝的心情。我虽不懂茶,对喝茶也不讲究,想起来就喝,想不起来,便以白开水当茶,没有什么不好。不过,清闲时,我喜欢看茶在玻璃杯里慢慢舒展(据说用玻璃杯泡茶就是外行),想象着,茶的前世今生,想着茶与水的关系,若茶不遇到水,茶只是干瘪枯燥的死寂的叶片,遇到水,在水的滋养中,慢慢地回复自己的本真。

有时,人也是这样的,心扉不会轻易为谁打开。

幸好,我还有一点嗜好,那就是喜欢读书、写作,于读书与写作的空隙,拿起毛笔练练字,让毛笔、墨、纸,因我发生一点关系。

对于读书,我极其推崇五柳先生的观点,读书不求甚解,只可意会。无论读书、写作,抑或练字,无都不是与自己交谈,是心灵的内视,在外人看来,似乎是不可理喻的。

字还不认识我时,我好像就喜欢字了,对小人书爱不释手,常一个人趴在石磨上,拖着清水鼻涕,头歪着看,真可谓读书不求甚解,只可意会了,居然也能看出来,谁是好人谁是坏人,记得看岳飞传,有好多册,一册一册翻看,用母亲的话说,看画册比饭还亲。那时,父亲在村里剧团里教人排剧,他有个日记本子,有字有画,他一回家,我就会抢过来翻看,虽不明就里,却有种言不出地喜欢,而今想来,画的是人物如何出场。

上学时,痴迷读课外读物,胃口又好,不挑食,不知节制,以致上课时也读,老师在讲台上讲课,我就在下面低头看课外书,还自作聪明地用课本遮掩着,老师走到跟前了也没发觉,遇到严厉地老师,书就被没收了,遇到和善点地老师(多是副课老师),用手点点课桌,笑眯眯走了,让我的心好一阵子狂跳。

后来,我觉得读书,读什么书,似乎都有冥冥中的天意,这看起来有些唯心论,实则不然,世间的事,你无法把它弄得更明白,或者说,你越想弄明白,你就越弄不明白,只有凭着感知去意会。比方说吧,人走路看上去是一样的。抬起落下,周而复始,可你能从脚步声中,辨别出你熟悉的人,而且能准确无误地说出来那人是谁,再如,通过笔迹,你能看出你熟悉人的字。你能说得明白其中的道理吗?

恐怕是说不出来的,能说出来的道理,那不算道理。脚步声暗藏着一个人的生命密码,就像一个人写字,笔画之间,蕴含一个人的气息,所以,人们才能凭借着足音地清浊、笔迹地舒缓,准确无误地作出判断。

读书,表面看上去,是面对着一个个方块字,或者一个个符号,实则是跟作者倾心对话,字是死的,读者的眼睛把字面激活了,一条神秘的通道被打通了,所以,千年之后,人们依旧能够看到那片苍苍蒹葭,以及水边永葆青春的佳人,能够听得到寒山寺清脆激越的钟声……

读书,总有自己的偏好,俗话说,文无第一。你喜欢的文,或许就是你心中的第一,但文字总有好差之分,这个风水岭,在我看来,就是文字中能否注入你的灵魂,或者说注入你的气息。这话说得似乎很玄,其实,是很朴实的一句话,朴实的就像一个人的举手投足,就像一个提笔写下的字迹。

文字注入自己的气息,说得容易,做起来岂止登蜀道,或许因此,写作才充满无穷的魅力,才更让作者勤加修炼自己。

也许我也不出深奥的道理,我会让文字带着我的体温。

其实,我真想做个有趣的人,并且让这种趣味传递到我的文字中,可我又觉得凡事,都不能刻意而为,无论何事,一旦刻意,就会伤害本真。

人生一世,草木一秋。做好自己,就像是一株植物,自在立于乡间地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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