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教育
大家一起学习
更新时间: 2025-06-25
在成都,如果月薪为10000元,根据最新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起征点为5000元,即超过5000元的部分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以下是计算过程:
1. 应纳税所得额 = 工资收入金额 - 各项社会保险费 - 起征点5000元
2. 应缴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假设各项社会保险费为0元(实际情况中应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则:
应纳税所得额 = 10000元 - 5000元 = 5000元
应缴税额 = 5000元 × 10% - 210元 = 500元 - 210元 = 290元
所以,在成都月薪10000元,扣除各项社会保险费后,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90元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热门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