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教育
大家一起学习
更新时间: 2026-08-19
分两次第一次2014年7月22日《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45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1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将3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
另建议取消和下放7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行政审批事项,将5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全文:/link url=qq8FhJHYimDSXPddYFWvUfpDxreIwa8o2Ofld_1BfidvgFH295VOUNZKLRHU9DXlpLMAg0TyYSxYyybUFo_CTlc0pSRysStYlZYIAJW44VS第一次2014年10月23日《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58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67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取消19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将82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调整或明确为后置审批。另建议取消和下放32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行政审批和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将7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zhengce/content/2014-11/24/content_9238.htm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热门资料